南海仲裁案本來就不是在處理領土主權問題,但若要談領土主權,可以發現中國與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的主張並不合理。 把臺澎地位比喻成不動產買賣,日本與中華民國在降伏文書裡達成協議,將來要把臺澎給中華民國。結果在舊金山和約要移轉登記的時候,日本沒有移轉,而是拋棄但不指明對象,然後中華民國也接受了這個結果。 至於同樣被拋棄的西沙與南沙,從一開始就沒說要給。 而整個南海,更不要談權利、權利主張和實際控制與否之間的巨大落差了。 Tags: 59 comments 592 likes 57 shares Share this: ゆうしゃ yuusha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創作是因為有想要說的話。 16894 followers 16407 likes View all posts